要我犯法不是不可以,不過expected return要夠高。
這趟曾sir的電燈膽,跟六年前梁錦松買車事件一樣,我確相信當事人是沒心的。為了區區幾十粒,而冒這樣大的政治危機,怎樣也說不過去。
人言報魚咁言說不明白為甚麼電燈膽可以炒足幾日。這幾天親政府親阿爺的幾份報紙都出盡奶力的插,實在不明所以。
友人言:「近年d公路鐵路工程貴到破全球紀錄,反而覺得比電燈膽值得查。」簡直一語中的。
這陣子高鐵也是炒得火熱,主事者總樂得讓其他事情沖淡一下。電燈膽一方面好炒,另一方面殺傷力大極有限,多炒無妨。高鐵價值六百億,背後可以代表著多少利益,幾多利益集團恨不得它立即上馬。
那年何俊仁在中環老麥俾人揼到豬頭,冇幾耐鍾欣桐就俾人偷影半裸換衫相。(相裏只是露了bra,從今日的角度看,這又何足掛齒?)曾sir襯家,不就是當天的鍾欣桐麼?
可見Spin doctors仍在發功。


21 十月, 2009 at 10:07 pm
Well… for a similar argument being a celebrity has a lot of goodies but the cost to pay is to deal with craps like these.
22 十月, 2009 at 9:03 am
精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