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向對別人的睡眠時間/長短很有興趣,因為時常覺得比較成功的人都有早睡早起的習慣,又或者是很固定的睡眠時間,於是,每遇到新相識的人,這是我其中一個常問的問題。
時常見成功人士說他們只需要睡四小時,早段子在書店裏看見一本書,作者是個日本人,他說自己每天老早就起床,比任何人早回到辦公室,搭火車時一定有位坐, 也有足夠時間安排整天的行程,時間就像比其他人多了。我也曾嘗試過,但,只持續了幾天,沒精打彩的幾天。於是,我就覺得自己會一世冇發達。昨日跟位年輕的 教授閒談,問他讀書時幾點睡幾點起床,他說多是三四時睡十一二時才起床,如果貪心少睡了,只會落得疲累的一天。對極了。
我由中三開始喜愛於深夜工作,因為在深夜不會開電視(過了零晨點半開電視都沒有好節目看),全家人都睡了,家裏很靜,亦因為整個白晝都沒有工作過,心裏儲滿內疚,腦袋沒勞動過,還很精神,零晨一時至四時就是我工作的黃金時間。
於我來說,完美的時間是早上六時至下午二時。還是個學生時,把所有無聊的早當都蹺了,可以下午茶當早餐。
然而,生活在城市裏,卻不得不跟這世界作些妥協,尤其是老細把研究會議時間定為早上十點半,我住藍田,約會於馬料水,九時我便要起床。如果我可以於四時半入睡,那我就只有四個多小時的睡眠。所以,每當見過老細後,我就是常不自覺得在辦公室裏呼呼入睡,直至午飯時間。
連續的八小時遠比斷續的好,晚上的不足只有在日間補救,可是午睡的睡眠質數卻遠沒晚上的好。
其實我很想改變自己的睡眠習慣。首先,要改的大概是入睡時間。有時想零晨二時上床,卻是精神得很。如昨晚,一時許開始在床上看書,未幾就覺得很累,但關燈躺下後卻沒法入睡,輾轉反側最後起床返回電腦前,繼續做早前答應過幫家父公司做的裸𥱊,What’s going on在耳聲循環了三四遍,近三小時,天矇亮,方見倦意。
原本以為今天有機會吃早餐,最後只有雙層魚柳飽餐。